网站首页>议政建言

完善旧改“宜春模式” 助力城市品质提升

时间: 2022年10月13日 来源:

市政协人资环委

老旧小区改造,关乎百姓幸福2019年全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以来,至2021年底,已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71个7.9万户,老旧小区改造改出了市民的新生活,让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是思想识亟须提高。对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认识差异:有些认为与其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修修补补,不如彻底重建。有些认为住户利益诉求多样且不易调和,有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拖推避”思想。个别项目改造标准不高,工作细节把握不严、施工质量不高,存在被动应付的思想。

是片区规划亟需完善我市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总体上仍处于“订单式”“报销式”的初级阶段,就小区改造小区。如中心城区的崇儒小区,小区内改造好了,但小区外的背街小巷依然杂乱不堪。有些县(市)在推进旧改工作中,缺乏片区整体规划,且规划设计标准、施工质量不高,随着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改造后的小区不久之后又可能成为新的老旧小区。

三是物业管理亟待加强。我市老旧小区基本处于无物业管理状态,在建立后期物业管理机制方面有所欠缺,虽然在《宜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有所提及,但至今未明确改造项目竣工后的维护管养资金来源、长效管养维护机制的建立与运行细则,使得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后难以明确养护主体等,从而影响改造效果的持续性。

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品质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民生工程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上新台阶,提出如下建议

是坚持属地实施与共同缔造相结合,着力强化“旧改”共识共为一方面,要坚持属地政府牵头实施。完善项目奖惩工作机制,对改造成效显著的小区和街道社区协助小区居民加装电梯工作适当奖补,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引导居民对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共识,属地政府优先将居民意愿强烈且支持改造后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纳入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渠道,拓展国家政策性银行的支持,探索可持续的小区改造投资运营管理模式,鼓励引进第三方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并给与一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坚持美好生活共同缔造。以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为契机,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改造前问需于民,由小区居民对照改造菜单“点单”;改造中问计于民,根据居民意见灵活调整方案;改造后问效于民,改造成效由群众评价,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

是坚持统筹谋划与分类实施相结合,着提升“旧改”规划水平走出就小区改造小区的工作模式,把老旧小区改造与改造基础设施、改观小区面貌、改善居住环境结合起来。一注重个性差异。在改造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千区一面”,结合老旧小区的区域特点和设施现状,制定个性化的改造方案。二注重品质提升。以为民惠民为出发点,重在补齐民生短板,小区缺什么就补什么、群众需要什么就完善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过完善社区慢行通道、新建口袋公园等措施,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打造步行街、夜市街区,促进产业升级及优质业态进驻;通过唤醒历史文化活力,策划文化体验路径,打造各具特色的小区文化,进一步讲好宜春故事。三注重连线连片。在改造老旧小区的同时,将老旧小区周边纳入改造范围,采取按路划分,分块完成的模式,按照既有路网划分若干网格,梳理统计网格内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制定年度改造计划。按照打造完整居住社区的要求,统一规划,成片改造,补齐网格内的短板。

三是坚持社区治理小区自治相结合,着力完善“旧改”小区治理推进改造与管理有序衔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倡导社区化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凝心聚力的作用,指导改造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同参与的“3+1”社区治理模式,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实行专业化管理。出台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达到“有清扫保洁、有安全防范、有绿化养护、有物业维修、有停车管理”等“五有”基本物业服务标准的老旧小区,给予物业服务企业资金或税费奖励,解决“怎么管”的问题。试点智能化管理。在居民配合度高、支持意愿强的小区,实施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设置车辆识别、门禁、人脸识别等系统,实现“人过留影、车过留牌”,让居民住得安心放心,实现“管得好”的目标。探索协商化管理。健全以居务公开为先导的日常管理方式,推行“院落自治”“楼宇自治”等“微自治”形式,及时解决“微难题”“微矛盾”。对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行为进行量化打分,根据积分兑换物品,调动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