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3年6月21日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赣办发〔2022〕22号)精神,经市委同意,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撤销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分别设立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