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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

时间: 2022年10月13日 来源:

市政协人资环委

2019年全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以来,至2021年底,已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71个,7.9万户,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改出了市民的新生活,让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片区规划亟需制定。我市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总体上仍处于订单式报销式的初级阶段,就小区改造小区。如中心城区的崇儒小区,小区内改造好了,但小区外的背街小巷依然杂乱不堪。有些县(市)在推进旧改工作中,缺乏片区整体规划,且规划设计标准、施工质量不高,随着年代推进,改造后的小区不久之后又可能成为新的老旧小区。

二是思想认识亟需提高。对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认识差异:有些认为与其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修修补补,不如彻底重建。有些认为住户利益诉求多样且不易调和,有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拖推避思想。个别项目改造标准不高,工作细节把握不严、施工质量不高,存在被动应付的思想。

三是物业管理亟待加强。我市老旧小区基本处于无物业管理状态,虽然在《宜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有所提及,但至今未明确改造项目竣工后的维护管养资金来源、长效管养维护机制的建立与运行细则,使得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后难以明确养护主体等,从而影响改造效果的持续性。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上新台阶,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走出就小区改造小区的工作模式,把老旧小区改造与改造基础设施、改观小区面貌、优化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有机地结合起来。

1.注重个性差异。在改造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千区一面,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结合老旧小区的区域特点和设施现状,制定个性化的改造方案。

2.注重品质提升。以为民惠民为出发点,本着缺什么就补什么、群众需要什么就完善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过完善社区慢行通道、新建口袋公园等措施,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打造步行街、夜市街区,促进产业升级及优质业态进驻;通过唤醒历史文化活力,策划文化体验路径,打造各具特色的小区文化,进一步讲好宜春故事。

3.注重连线连片。在改造老旧小区的同时,将老旧小区周边纳入改造范围,实现片区街区社区的路径串联,提升人居环境。采取按块划分,分块完成的模式,将小区整体按既有路网划分为若干地块,分类实施改造。

(二)建议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统筹协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1.小区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调动各方支持参与改造。改造前,由社区指导小区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负责与居民沟通,提前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特别要注重发挥社区党员干部及其他热心群众的引领作用,争取居民理解和支持。

2.改造时,由街道作为主体开展项目申报、方案设计和改造施工,由居民就改造内容充分讨论,组织业主全程参与,参与改造工程监督,及时吸纳居民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三)建议在小区改造完成后,坚持常态管养与社会治理相结合,着重建立长效机制。

1.积极引入物业服务。对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区经过改造引入物业管理。对于条件较差,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有业委会的,采取所在社区和小区业委会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成立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依托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对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且无法选举产生业委会的老旧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决定将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或者个人,采取准物业管理模式,并逐步过渡到标准化物业管理。

2.落实物业奖补政策。借鉴外地做法,出台宜春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措施,引导业主做好后续维护管养工作,巩固改造工作成果。属地政府每年给予街道和社区一定的管理经费补贴,通过降低税费、补贴管理费等方式,吸引物业公司入驻。

3.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老旧小区改造要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紧密结合,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改造工作机制,从各个层面加强对老旧小区居民在共同维护、共同承担、共同受益理念方面的宣传,推动形成良好的社区建设管理秩序。